實驗室廢液廢氣處理辦法
發布日期:2017-12-18 發布人: 原創 瀏覽次數:2675
1、溶解法:在水或其它溶劑中溶解度特別大或比較小的氣體,用合適的溶劑把它們完全或大部分溶解掉。
2、燃燒法:部分有害的可燃性氣體,在排放口點火燃燒,消除污染。例如,一氧化碳等。化學實驗中廢棄的有機溶劑,大部分可回收利用,少部分可以燃燒處理掉,有些在燃燒時可能產生有害氣體的廢物,必須用配有洗滌有害廢氣的裝置燃燒。
3、中和法:對于酸性或堿性較強的氣體,用適當的堿或酸進行吸收。對于含酸或堿類物質的廢液,如濃度較大時,可利用廢酸或廢堿相互中和,再用pH試紙檢驗,若廢液的pH值在5.8~8.6之間,如此廢液中不含其它有害物質,則可加水稀釋至含鹽濃度在5%以下排出。
4、吸附法:選用適當的吸附劑,消除一些有害氣體的外逸和釋放。對于毒害不大的氣體或劑量小的氣體,用木炭粉或脫脂棉。對于難以燃燒的或可燃性的低濃度有機廢液,用吸附性能良好的物質,讓廢液充分吸收后,與吸附劑一起焚燒。
5、稀釋法:對于實驗中產生的大量廢液,其中無毒無害的,采用稀釋的方法處理。
6、沉淀法:對于含有害金屬離子的無機類廢液,加入合適的試劑,使金屬離子轉化為難溶性的沉淀物,然后進行過濾,將濾出的沉淀物妥善保存,檢查濾液,確證其中不含有毒物質后,可排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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